1. 中國茶葉政策
宜糧則糧宜林則林,因地制宜
土地流轉種茶可行,但國家沒有明確政策。
2. 國家對茶產業的政策
四川茶葉一畝政府補貼200元
3. 茶葉的政策
1.種植茶葉,經驗收合格,每畝補助1800元。
2.農戶連片種植茶葉50畝(含50畝)以上的,獎勵2000元。
4. 國家對茶葉產業的扶持政策
2021年申報項目及補貼:
01/農村重大補貼項目
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項目
補貼金額:省級1000-5000萬元,國家級1000-3億元
農村商業互聯項目
補貼金額:每省2億元
國家農村產業一體化發展示范園區項目
補貼資金:5000萬元
農村綜合建設項目
補助金額:每年5000萬元,共三年
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項目
補貼金額:最高5000萬
數字農業建設試點項目
補貼資金:2000萬元以下
農業強鎮示范工程
補助資金:1000萬元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項目
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驗區項目
補貼金額:2000-3000萬元
綠色循環高效特色農業推廣項目
補貼金額:1800萬元
農業綜合開發存量資金土地管理項目
補助金額:每畝最高補助1500萬元
43">中藥材生產扶持及藥材基地項目
補貼額度:100-3000 萬元
√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創建項目
補貼額度:50-1000 萬元
√“特色小鎮”工程申報項目
補貼額度:500-2000 萬元
√區域生態循環農業項目
補貼額度:1000-1500 萬元
√現代種業提升工程(農作物種子、畜禽良種)項目
補貼額度:800-1500 萬元
02/觀光采摘休閑農業類
承包山林地的林果業及觀光農業,則可以申請造林補貼、退耕還林補貼、水利和道路建設補貼等。
√ 農業局的農業綜合開發園藝類生產示范基地項目,扶持資金一般約為200萬元。
√ 林業局的農業綜合開發名優經濟林示范項目,扶持資金約150萬~300萬。
√ 農業部主管的園藝作物標準化創建項目,扶持資金在50萬~100萬之間。
√ 農業局的水果蔬菜標準園創建項目,扶持資金在25萬~100萬之間。
√ 農業局的高產創建項目,扶持資金約50萬~100萬。
03/科技示范園等觀光與科普一體的休閑農業
這類休閑農業項目包括科技示范園、物流商貿園等形式,既可以申報技術方面的扶持,也能申請農業方面的扶持,因此可申報的資金扶持種類包括:
√發改委的冷鏈物流項目。
√ 商貿流通重點支持項目。
√ 農業局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 農業科技推廣示范項目。
√ 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 現代農業園區試點項目。
√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財政補貼、貼息貸款、一縣一特和龍頭企業帶動項目。
√ 農業產業化財政扶持項目。
√ 現代農業發展資金果菜產業項目。
√ 供銷社的農業綜合開發供銷合作示范項目。
04/所有休閑農業園區都有機會申請的補貼
農業局與旅游局聯合主管的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創建項目;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農民創業項目;扶貧旅游項目等。
05/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
支持范圍:優勢特色產業引領區、現代技術與裝備集成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區、新型經營主體創業創新孵化區、現代農業示范核心區。
申報部門:農業農村部、財政部。
06/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支持范圍:重點扶持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通風庫、冷藏庫和烘干房等產地初加工設施。
申報部門:農業農村部、財政部。
07/田園綜合體建設項目
支持范圍:生產體系、產業體系、經營體系、生態體系、服務體系、運行體系六大支撐體系。
申報部門:財政廳農發辦。
08/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示范項目
支持范圍:生物質成型燃料,畜禽養殖場沼氣發電場等,對廢棄物利用的項目。
申報部門:發改委。
09/現代農業園區試點申報立項目
支持范圍:現代農業園區。
申報部門:農業農村部。
10/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現代農業領域項目
支持范圍:技術創新的專利。
申報部門:科技部。
11/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發展項目
支持范圍:扶持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涉農企業。
申報部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12/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項目申報
支持范圍:關于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育項目
申報部門:農業部科技教育司。
13/國家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
如果是以中藥材種植為基礎的鄉村旅游項目,可向國家經濟貿易委員申報項目包括:
√ 野生藥材資源保護和野生藥材變家種家養的科研開發及成果推廣應用;
√ 中藥材種植養殖先進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應用;
√ 大宗、緊缺品種的中藥材基地建設;
√ 中藥材種子種苗基地建設;
√ 中藥材倉儲技術及改善中藥材倉儲設施;
√ 中藥飲片加工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14/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融合項目
支持范圍:產業融合、土地托管、有機肥和低殘農藥、農膜項目。
申報部門:農業農村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負責
15/“全國杰出農村實用人才”資助申報
支持范圍: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科技示范戶、農民合作社骨干、大學生村官、基層組織負責人和返鄉創業者等。
申報部門:中國農學會。
16/區域生態循環農業示范項目
支持范圍:農副資源收貯、農副資源飼料化加工、種養結合農田消納基地、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秸稈綜合利用、其他符合的建設內容。
申報部門:農業農村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17/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
支持范圍:農作物良種生產及加工基地、園藝類良種繁育及生產示范基地、果茶育繁推一體化種苗基地試點、畜禽良種繁育項目。
申報部門:農業農村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18/農業綜合開發林業示范項目
支持范圍:支持木本油料、國家儲備林、林下經濟、區域特色經濟林等林業示范項目。
申報部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19/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試點項目
支持范圍:農業基礎設施、良種繁育、農業污染物防治、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公益性項目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農產品精深加工等。
申報部門:財政部。
20/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申報
支持范圍: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落實農業農村產業扶持政策、加強新政策創設。
申報部門:農業部等五部委
21/扶貧項目
支持范圍:帶動農民增收性強的農產品加工產業。
申報部門:國家鄉村振興局。
22/農牧、畜牧業類
支持范圍: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項目;畜牧良種推廣項目;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項目;生豬(牛羊)調查大縣獎勵項目;奶業振興行動。
23/種養結合莊園類
支持范圍: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范補助;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稻漁綜合種養示范區項目;國家現代農業莊園項目;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項目;產糧大縣獎勵項目;高標準農田土地整理項目。
2021年國家重點惠農項目及補貼:
√全國有機農業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園區
補貼額度:100 萬元,農業農村部授牌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發展項目
補貼額度:500 萬元以內
√一村一品、一縣一業、一鎮一特
補貼額度:100-500 萬元
√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專項
補貼額度:200 萬元
√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
補貼額度:500 萬元
√扶持“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
補貼額度:300 萬以內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
補貼額度:60-300 萬元
√有機肥生產試點項目
補貼額度:300 萬元
√糧改飼試點項目
補貼額度:1000 萬元
√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項目
補貼額度:1000 萬元
√農業“星創天地”項目
補貼額度:20-50 萬元
√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
補貼額度:項目總投資 10%左右
√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示范項目
補貼額度:項目總投資 10%左右
√國家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項目
補貼額度:300 萬
√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良種繁育、特色種植項目)
補貼額度:100-500 萬;
√農產品促銷項目資金
補貼額度:項目總投資 10%左右
√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
補貼額度:不超過 2000 萬元
√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
補貼額度:80-120 萬元
√規?;笮驼託夤こ?/p>
補貼額度:200-3000 萬元
√農產品加工補助項目
補貼額度:1-100 萬元
√2020 年農產品促銷項目
補貼額度:20-500 萬元
√農業組織創新與產業融合發展項目
補貼額度:100 萬
√冷鏈物流和現代物流項目
補貼額度:200-1000 萬元
√全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
補貼額度:低息貸款項目
√全國農村創業創新項目
補貼額度:低息貸款項目
√高新企業認證項目
補貼額度: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10%。
√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
申報條件:企業注冊資本 200 萬元以上,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注冊資本 50 萬元以上;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應達到 30 戶以上或貧困戶社員占 30%以上;兩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和涉稅違法行為。
√文化藝術和旅游研究項目
補貼額度:25 萬元
√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
補貼額度:以獎代補、貸款貼息
5. 國家對茶葉的政策支持2020
中國茶葉流通協會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茶葉產量為274萬噸,占全球的45.57%,中國茶葉國內銷售量達220.16萬噸,增幅為8.69%。六大茶類中,綠茶、烏龍茶產量保持略微增速,紅茶、白茶、黃茶產量激增。 國內市場是拉動中國茶葉經濟發展的主動力,市場潛力巨大。
6. 我國關于茶葉的相關政策
第一條 為了保護茶葉購銷合同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協調產、供、銷之間的關系,搞活經濟,安排好茶葉市場,促進茶葉商品生產的發展,根據國務院(1984)15號文件發布的《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關聯法規:國務院行政法規(1)條
第二條 茶葉購銷合同是實現茶葉商業企業(包括加工)之間,商業企業與茶葉生產單位、茶葉生產者之間購銷活動中相互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手段。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農村鄉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之間簽訂的茶葉購銷合同,個體經營戶、農村社員、重點戶、專業戶同法人之間簽訂的茶葉購銷合同,也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 訂立茶葉購銷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符合國家政策。
7. 中國茶葉政策扶持可以解決什么問題
政府現尚未推行對油茶林種植普遍實行補貼的政策,但政府總體上支持在適宜地塊上植樹造林,對油茶林種植更有一些專項資金支持,這主要取決于你的種植是否符合項目條件并納入項目。
你如有意種植油茶,可與當地林業站聯系,爭取納入政府財政支持項目,則可獲得資金和技術支持
8. 國家關于茶葉發展的政策
有金融方面扶持如貨款,土地流轉費補貼丶加工機械購置補貼及地方扶持政策等。
9. 中國茶產業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茶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促進茶產業提質增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茶產業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茶產業包括茶樹種植、茶葉加工、品牌建設、文化活動及其相關扶持與服務。
本條例所稱茶葉是指用山茶科山茶屬茶組植物的鮮葉加工而成的產品。
第三條茶產業發展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政府推動、企業主體,品牌引領、市場主導,科技支撐、質量保障的原則,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第四條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茶產業發展工作的領導,將茶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茶產業發展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健全促進茶產業發展協調機制,完善茶產業發展政策措施。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茶產業發展工作。
發展和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林業、氣象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促進茶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茶樹種植、茶葉加工等活動的指導、服務、監督,落實茶葉質量安全屬地管理的責任。
村(居)民委員會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茶產業發展相關工作。鼓勵制定茶葉質量安全管理村規民約。
第六條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茶葉質量安全可追溯和監管體系,組織、實施茶樹種植和茶葉加工、包裝、運輸等環節的清潔化工作,加強茶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茶產業宣傳,普及茶知識,傳播茶文化。
鼓勵廣播電視、網站、報刊、融媒體等加強茶產業宣傳。
第八條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投入、參與茶產業發展。
第九條支持培育發展茶行業社會組織。茶行業社會組織應當規范行業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和人才培訓,引導茶葉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提供信息、技術、培訓、知識產權保護等服務,推動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
第十條對在茶產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茶樹種植
第十一條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集中連片、適度規模、優質高效、標準規范、產業配套的發展方式,推動茶樹種植基地建設。
第十二條省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茶樹標準化種植技術規程。
茶樹種植應當根據茶樹生長發育特性,按照種植技術規程標準化種植。
第十三條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做好以下茶樹種植基地建設工作:
(一)鼓勵茶樹種植基地依法流轉,促進規?;洜I;
(二)加強茶樹種質資源保護和茶樹品種優選優育,推廣茶樹良種良法種植,擴大高標準茶樹種植基地;
(三)實行病蟲草害綠色防控,推廣生物、物理、生態協調等綜合防控及統防統治先進技術;
(四)支持開展茶樹種植基地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良好農業規范農產品等認證;
(五)建立500畝以上連片茶樹種植基地環境監測、氣象信息系統;
(六)推廣使用有機肥和茶葉專用肥,實行測土配方施肥;
(七)推廣茶樹鮮葉采摘機械化;
(八)支持建設品牌茶葉、特色茶葉、出口茶葉專用基地;
(九)加強茶樹種植基地周邊生態環境保護。
第十四條 茶樹種植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茶樹種植生產記錄檔案,如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使用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的名稱、生產企業、來源、數量、使用地點、用法和使用日期;
(二)茶樹種植基地病蟲草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
(三)茶樹鮮葉的采摘日期、產量。
茶樹種植生產記錄應當保存二年。禁止偽造茶樹種植生產記錄。
第十五條茶樹種植基地禁止實施下列行為:
(一)使用劇毒、高毒、禁用的農藥;
(二)使用化學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等未登記在茶樹上使用的農藥;
(三)未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安全間隔期使用農藥;
(四)使用催芽素等未登記在茶樹上使用的肥料;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產茶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對符合以下條件的茶樹種植基地,可以劃定為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實行產地保護:
(一)具有適宜茶樹生態種植的土壤、氣候等自然地理條件,海拔600米以上,遠離主要公路500米以外;
(二)相對連片種植500畝以上;
(三)已經形成科學的種植方法、良好的質量控制方法,具有一定的資源、技術和效益等優勢;
(四)茶葉生產組織化程度高,產品市場銷售穩定;
(五)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樹種質資源特定地區,可以劃定為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
第十七條產茶地區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科研機構和專家等對劃定的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進行論證,并聽取茶樹種植基地權利人和所在地村民的意見,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應當設立保護標志,劃定保護范圍、確定責任主體。
第十八條省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建設的相關標準,規范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建設。
第十九條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安排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的道路、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十條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內的個體種植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種植企業等應當按照綠色、有機、良好農業規范標準管理茶園。
鼓勵、支持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內的個體種植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種植企業等按照國際市場的質量標準栽培茶樹。
第二十一條 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內,除執行第十五條規定外,還禁止下列行為:
(一)侵占、毀壞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基地;
(二)擅自砍伐或者損毀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內的林木;
(三)排放廢水、廢氣,傾倒、堆放固體廢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四)毀壞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基礎設施和保護標志;
(五)非生產用機動車進入茶樹生態種植保護區;
(六)開展餐飲、燒烤、露營等損害茶樹生態種植環境的旅游活動;
(七)擅自新建、改建、擴建影響茶樹生態種植和破壞生產環境的建設項目;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章 茶葉加工
第二十二條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茶葉加工指導、服務和監管。
企業應當采用標準化、清潔化方式生產加工茶葉。
第二十三條產茶地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制定茶葉加工地方標準。鼓勵茶行業社會組織、茶葉企業制定和使用高于國家和地方標準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第二十四條產茶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育茶葉加工龍頭企業;
(二)鼓勵、支持申請國家有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認證,綠色、有機、地理標志等產品認證;
(三)支持建設茶葉初制、精制、深加工、機械化生產線;
(四)支持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建設冷鏈設施;
(五)支持建立完善產地茶樹鮮葉交易市場。
第二十五條茶樹種植企業、茶葉加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應當建立茶樹鮮葉質量安全自檢制度,定期對茶葉加工生產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建立茶葉加工記錄檔案,如實記載下列事項:
(一)茶樹鮮葉的品種、等級、數量、進場(廠)時間,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二)生產的茶種類、等級、數量、入庫時間、出庫時間、貯存條件等。
茶葉加工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茶產品保質期滿后一年。禁止偽造茶葉加工記錄。
第二十六條鼓勵和支持以茶樹鮮葉、茶半成品、成品茶或副產品為原料,開發加工食品、飲品、工藝品、生活用品等茶葉衍生品。
茶葉衍生品的加工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定。
第二十七條除茶葉衍生品的生產加工外,禁止在茶葉加工中添加糖分、甜味劑、色素、香精等外源物質。
禁止在茶葉生產經營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四章 品牌建設
第二十八條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政府引導、行業指導、誠信為本、質量優良、企業主體、共建共享的原則,建立茶葉品牌發展、推介、保護和利用的運行機制;圍繞重點發展貴州綠茶、貴州紅茶、貴州抹茶、貴州黑茶等茶葉公用品牌,著力推進原產地保護和品牌建設,扶持企業產品品牌。
第二十九條省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和完善茶葉公用品牌和知名子品牌產品質量標準,包括外在形態、內在品質、包裝標識等內容。
第三十條鼓勵使用茶葉公用品牌,支持做大做強知名子品牌和企業產品品牌。
第三十一條茶葉公用品牌持有者應當制定管理規定,實行統一管理。管理規定應當包含質量可追溯、監督檢查等內容。
茶葉公用品牌授權使用者應當執行品牌管理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茶葉公用品牌管理規定的行為,可以監督、舉報。
第三十二條 產茶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保護獲得中華老字號、地理標志、國家氣候標志等名優產品的茶葉商標或標識。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舉辦品牌茶葉展示展銷活動,組織引導企業參加各類涉茶展銷會。
支持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在傳統媒體、新媒體、自媒體推廣銷售品牌茶葉。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支持在主要交通干線、公共場所推廣公用品牌,開設品牌茶葉專賣店,開展品牌茶葉宣傳推介活動等。
第三十五條鼓勵茶葉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的品牌茶系列產品,創新品牌營銷方式,拓寬品牌流通渠道,建設品牌忠誠消費群體。
第三十六條支持茶行業社會組織、茶葉企業到境內外建立貴州茶品牌推廣中心。
鼓勵本省品牌茶產品進入省內機場、鐵路、酒店、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連鎖超市、省內外電商平臺等推廣、銷售。
第三十七條 鼓勵深入挖掘茶葉的生產、生活、生態和文化等價值,促進茶產業發展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技藝、鄉風民俗、美麗鄉村建設深度融合,加強老工藝、老字號、老品種的保護與傳承,培育具有文化底蘊的茶產業品牌。
鼓勵通過品牌價值評估、品牌評比及發布等活動,擴大品牌宣傳,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