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班主任教師試吃是踐踏教師尊嚴,推卸監管責任,而因班主任教師反對試吃又叫停牛奶供應,也是不負責任。這就是官本位嚴重,而又不負責任的典型表現。
據報道,蕭縣讓班主任試吃,是因部分學校供應的學生牛奶疑似存在安全隱患經檢測合格恢復供奶,但有關部門還不放心,因此讓班主任試吃。這存在兩方面問題,其一,既然存在安全隱患,為何還要繼續使用原來的供應商,而不是由家長參與另選供應商?其二,既然已經通過檢測,為何又對檢測不放心?是不是檢測本身有貓膩?檢測合格之后又讓班主任試吃,說得好聽是高度負責,說得不好聽則是檢測機構自己沒有信心,這會影響檢測本身的公信力。這也是教師反對試吃的根本原因。
現在由于班主任反對,該縣又整體停止牛奶供應,似乎把責任推給班主任反對試吃。這是不負責的,負責任的做法應該是,重選供應商,加強檢測、監管,或者由分管校長、采購員試吃。
營養餐的安全和營養問題,一直廣受學生家長和社會輿論關注。要營養餐安全又有營養,首要選擇是建學校食堂,由學校食堂給學生提供營養餐,與此同時,發揮家長委員會和教師的監督作用。針對提供營養餐,我國不少地方加強了學校食堂建設,但由于建設學校食堂成本投入大,還有不少地方是由校外供應商供牛奶、面包、雞蛋。而營養餐供應面包、牛奶、雞蛋,被開展營養午餐計劃的公益機構認是營養較差,且安全衛生隱患嚴重的供餐方式。因為有的地方一周就配送一次,雞蛋、牛奶容易變質。
對于不得已由校外供應商供應營養餐,要保障安全衛生,首先,必須實行公開招標,讓家長委員會參與選擇供應商,不能就內部指定,近年來發生的學生營養餐中毒事件,都存在招標不公開、不透明,存在利益輸送、把本應營養孩子的營養餐變為某些人的“唐僧肉”的問題。其次,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對于供應商提供營養餐,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并實行全過程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一旦發現供應商以次充好,故意給學生配送過期、變質食品,就要把供應商列入黑名單。再就是可以和社會公益機構合作,委托社會公益機構配送營養餐。